党费报销注意事项
文件依据:《党费管理实施细则》(津理工党组[2017]9号)。
一、党费允许开支范围、标准及所需材料
(一)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以及党员活动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
单位:元/人·天
培训类别 |
参训人员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场地、资料、交通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三类培训 |
处级及以下干部 |
280 |
130 |
60 |
30 |
500 |
1、30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
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2、培训所在地党政机关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低于我市标准的,按当地标准执行;高于我市标准的,三类培训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天550元。
3、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具体流程可参阅“劳务申报流程及有关费用标准”。
4、报销培训费时,应当提供培训方案(党委、党总支全体委员签字、盖章)、预算、参训人员名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收款票据、费用明细等凭证。
若去外地培训,需提供“差旅报销单”。
所提供的发票中若有金额在1000元及其以上的发票,还需要验证发票真伪。
金额在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包括连号发票累计金额)的发票,查验后,经办人需在发票背面注明“经查验本发票为真,xxx(查验人姓名)”字样;对金额在一万(含)元以上(包括连号发票累计金额)的发票,经办人报销时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中“发票查验明细”截图(打印件),作为原始凭证报销。
若有电子发票还需提供《电子发票承诺书》。
5、发放劳务时应尽量提供农行卡,若提供非农行卡时,需要提供开户银行。
(二)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
会议费及相关费用标准按《天津理工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中行政类会议执行。所需材料可参阅“会议费报销流程”。
(三)党内表彰所需的会议费、奖金等。
1、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奖励标准不超过每奖项500元,校级奖励标准不超过每奖项1000元。
2、发放劳务时应尽量提供农行卡,若提供非农行卡时,需要提供开户银行。
(四)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费用。
修缮工程、物资采购须严格遵守学校审计、招标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所需材料可参阅“工程类报销流程”、“货物类--设备购置报销流程”、“货物类-材料、服务类报销流程”。
(五)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材料、印刷介绍信、党员发展所需材料等工本费及购买党徽、党旗等费用。所需材料可参阅“货物类--材料、服务类报销流程”。
(六)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七)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所需材料可参阅“货物类--设备购置报销流程”、“货物类-材料、服务类报销流程”。
(八)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活动的相关费用。
1、依据困难程度,困难教职工慰问金额及标准分为500元/人·次、300元/人·次两档,困难学生慰问金额及标准为200元/人·次。
2、在财务网站上进行“网上申报”预约,尽量提供农行卡,若提供非农行卡时,需要提供开户银行。
二、报销签字事宜
报销单据时应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签字,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或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委员验收,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体委员签字确认的党费使用的预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