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实施方案
津理工党[2019]54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8]36号)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实施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及处理办法,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建立天津市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天津理工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自2019年起,学校要对所有在职教师建立师德承诺书和个人师德档案。
一、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重要意义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实行教师师德承诺,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档案,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的迫切要求,是落实教师管理严管厚爱、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举措,对培养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意义重大。
二、师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教师师德档案由学校各二级党组织负责建立及管理,由各二级党组织和学校共同考核,由学校负责监督。从2019年起,为所有符合建档范围的人员建立《天津市高校教师师德档案》(附件1),各单位新招聘的相关教职工,应自入职的年度起建立师德档案。从2020年起,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均需提交师德档案。
1.建档人员范围
学校全体在编教职工,学院、直属单位、机关处室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
2.建档管理机制
学校在编教职工的师德档案,由人事关系所在二级党组织建立并存档。校内人员调配,师德档案随人事关系调配。
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的师德档案,由聘用单位所在二级党组织建立并存档。
三、师德档案的填写程序和考核评价
教师师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师德承诺书和师德考核记录,每年填报一次。其中:
1.个人基本信息和师德承诺书由教师本人填写、签名。
2.师德考核记录中:年度个人师德总结、年度个人事项报告、年度师德方面所获奖励由教师本人填写、由教师所在二级党组织核实并提出考核建议、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确定考核结果。
3.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次。凡年度内出现违反教师法、教师师德承诺书及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有关禁令的教师,无论情节轻重,均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年度全员考核和绩效挂钩。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等均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且取消其参与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不少于24个月。
4.各年度师德考核结果确定后,由教师本人签名确认,由所在二级党组织归档保存。
四、认真做好师德档案管理工作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安排,认真部署,认真做好师德档案建立工作。要明确主管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师德档案建立工作,确保应建必建、不漏一人。
2.学校每年对全校各二级党组织教师师德档案建档、考核和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3.对拒绝填报或抽查发现未按规定如实填报有关内容的教师,要取消其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申报人才计划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教师本人及所在二级党组织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关于印发《天津理工大学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1.天津市高校教师师德档案
2.天津理工大学教师师德档案目录
3.天津理工大学年度师德考核汇总表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