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报销流程
文件依据:《全校各类房屋建筑物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实施细则(试行)》(津理工后勤处[2018]1号)
1、报销人(项目需求方)向后勤处提交项目需求书、设计方案、工程量清单和项目预算等,填写《天津理工大学房屋建筑物维修改造项目申请表》(见图1)和《天津理工大学用能申请表》(见图2),由后勤处对项目进行审批。
2、对于预算或审计价格在1万元以下的项目,不需签订合同,凭《天津理工大学房屋建筑物维修改造项目申请表》及发票报销施工费用。
3、对于预算金额1万(含)以上、审计价格在10万(不含)以下的项目,由后勤处进行自主采购,双方需签订合同,由报销人委托审计处进行价格审计,并填写《天津理工大学自主采购备案表》(见图3),报送国资处。凭《天津理工大学房屋建筑物维修改造项目申请表》、《天津理工大学自主采购备案表》、审计意见、合同及发票报销施工费用。
4、审计价格在10万(含)以上的项目,由后勤处委托国资处进行招标采购。
工程完工后,报销人持上述文件资料原件及工程验收单,有关部门领导及人员签字后,在国家税务发票查验平台验明为真的发票一起,到财务处进行投递报账。
附件1:天津理工大学后勤管理处自主采购项目审批表
附件2:天津理工大学用能申请表
附件3:天津理工大学自主采购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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