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及报账流程
文件依据:《其他应收款(暂付款)管理办法》(津理工财务[2016]1号)
一、办理借款:需要借款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填写借款单(一式四联),借款事由、时间、金额、对方单位名称及账户信息等内容填写完整,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借款。
凡属于《天津理工大学公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应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且在公务卡授信额度内的,需使用公务卡结算。
为加强个人借款管理,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可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再办理借款。现允许借款的费用包括:设备费、工程预付款、实习费、实验材料费、科研设备材料、版面费等,在预付或预借工程款时,必须携带招标手续、合同协议等后勤处文件规定的资料,按合同规定借款。
网上预约流程如下:
1、登陆天津理工大学财务处网站,点击左上角“财务综合服务系统”。
2、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后进入:
3、点击右上角“借款”后输入借款相关事项、金额、用途等信息。
二、报账还款时经办人持借款单第一联及发票、合同、审计意见、协议等原始文件办理报账手续。首先在网上自助报账系统预约报账,流程同上。按用途选择日常报销或差旅费报销,填写相关数据,打印报销单,经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后,把上述原始凭证整理粘贴和打印的报销单投递到投递箱。
三、每个项目借款总数最多为三笔。
已借款项应及时归还,还款期限按照《其他应收款(暂付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借款部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清账的,财务处按照“前款不清、再借停办”的原则,暂停该部门或项目的借款。借款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清账的,财务处从清账期限月份的下月开始,暂缓发放其个人工资,最高额度为其个人实发工资额的50%,直至还清借款。